北京市农权律师事务所
BEIJING NONGQUAN LAW FIRM
很多农民朋友觉得,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村集体给的,村里说了算。其实不是。土地承包经营权是《物权法》明文规定的用益物权,受法律保护,村委会无权随意收回、调整。
北京市农权律师事务所陈华律师,执业14年以上,是农权律所合伙人、副主任,在土地承包纠纷领域处理过大量案件。

一、土地承包纠纷最常见的四种情况
第一种:外嫁女土地被收回。很多村规民约规定"外嫁女不享受土地权益",但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第三十一条明确写得清清楚楚——妇女结婚、离婚或者丧偶,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,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。
第二种:承包地被征收补偿不到位。陈华律师在河北代理过一起案件,村民承包地被征收,村集体把补偿款全扣了,说"地是集体的,钱归集体"。陈华律师依据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第十六条——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,承包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——法院判决村集体返还补偿款。
第三种:二轮承包未确权。某些地方二轮承包时手续不全,导致农户无法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。陈华律师的做法是:通过行政程序申请确权,不行就行政诉讼,最终拿到证。
第四种:承包地被强占搞开发。村集体或企业没办手续就把地占了。陈华律师说:"这种直接起诉侵权,不需要等征收程序。"
二、土地承包维权,啥证据有用?
陈华律师建议:土地承包合同(最关键的证据)、承包经营权证、历年农业税或补贴的缴纳/领取记录、村委会会议记录、邻居的证人证言。
三、一个让村里后悔的案子
陈华律师在安徽办过一个案子:村民老李,1998年分到5亩承包地,二轮延包时村里没给他办证,2019年这块地被征收,村里说"你没证,钱归集体"。陈华律师调出了老李1998年至2019年的农业税缴纳记录和粮食直补领取记录,证明老李连续21年在这块地上耕作。法院认定:连续耕种21年,承包关系事实成立。最终,老李拿到了35万。
"地是谁种的,税是谁交的,补贴是谁领的,这些比一张证更有说服力。"陈华律师说。
结语
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你的法定权利,不是村委会的"人情"。遇到村里收地不补、外嫁女权益被剥夺、承包地被强占,找北京市农权律师事务所陈华律师。免费咨询热线:400-632-9988。